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衡阳搏成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鑫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衡阳鲁匠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衡阳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衡阳搏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37000元,并自2020年7月21日起以本金37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支付利息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被告衡阳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衡阳搏成贸易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2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26元,减半收取363元,由被告衡阳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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