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无锡市阿丹纸业有限公司
无锡市腾鑫纸业有限公司
无锡锡达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无锡锡达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无锡市腾鑫纸业有限公司价款132757.03元,并支付违约金24007.78元,合计156764.81元。

二、***、***对无锡锡达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判决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无锡锡达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无锡市腾鑫纸业有限公司其余部分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10元减半收取2705元、财产保全费2020元,合计4725元,由无锡锡达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负担3187元,由无锡市腾鑫纸业有限公司负担153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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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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