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渔愉鱼科技有限公司 喃嵘水产(上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213民初10879号 原告:无锡渔愉鱼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悦悦,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严星阳,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喃嵘水产(上海)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春梅。 原告无锡渔愉鱼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喃嵘水产(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4日立案。原告无锡渔愉鱼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无锡渔愉鱼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国元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丁舟扬 书记员周文婷 |
| 裁判日期 | 2019-10-24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