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芜湖信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收到本判决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芜湖信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所拖欠的物业费3865.3元;

二、驳回原告芜湖信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承担11元,原告芜湖信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行负担1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12
发布日期 20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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