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息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1528执1851号

宋波(申请执行人)、闫浩(被执行人):

宋波与闫浩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8000元。至此,宋波(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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