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云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在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云支行62×××30账户的银行存款72000元,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740元,由申请人***预付。

如需继续查封冻结,需于查封冻结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7-21
发布日期 20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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