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0)浙0110执4482号

张学林:

你(单位)与刘俊杰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纠纷一案,(2020)浙0110民特1559号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0年06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下列义务:

(1)交款9730000元。

(2)

(3)

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

三、支付执行申请费76050元。

特此通知。

附:

开户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04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