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区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区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66元,原告已经预交,本院予以退回。公告费26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