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8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2-1
发布日期 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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