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黑龙江省庆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名下坐落于庆安县庆安县梁凤国综合楼东数第三门(黑(2019)庆安县不动产权第0003404号),建筑面积124平方米商服,期限三年。 二、查封***名下坐落于庆安县澳利达医药大厦北往南第五门(黑(2019)庆安县不动产权第0003446号),建筑面积160.43平方米商服,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全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2-4 |
发布日期 | 2020-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