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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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兴义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黔鼎金融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兴义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4834元,退还兴义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日期 | 2020-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