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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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常州市亚峰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常州市亚峰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2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64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7-07-19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