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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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4535元,由福建省龙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4535元,由南平市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30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8-16 |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