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福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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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吉林森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公告费300元,由吉林森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70元,减半收取35元,由吉林森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1-23
发布日期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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