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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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疆阿尔泰金山冰川水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增资纠纷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8)新43民初1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65,497.53元,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5,497.53元,合计330,995.06元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