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阿尔泰金山冰川水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增资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8)新43民初1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65,497.53元,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5,497.53元,合计330,995.06元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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