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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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医院 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吕梁市通程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鹏程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诉讼费50元,由原告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吕 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