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田东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田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1022民初3553号

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田东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海,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潘彦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田东分公司职工。

被告:田东县平马镇四平培英幼儿园,住***。

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田东分公司与被告田东县平马镇四平培英幼儿园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2日立案。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田东分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田东分公司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黄俊钦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苏婕

裁判日期 2020-12-11
发布日期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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