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无锡和平联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无锡圣邦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拉萨金屹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滨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无锡圣邦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锡和平联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拉萨金屹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399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16 |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