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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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凯蒙纺织有限公司 永城市中州棉业有限公司 商丘海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永城市凯蒙纺织有限公司、永城市中州棉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欠款75万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50元(已减半),由被告永城市凯蒙纺织有限公司、永城市中州棉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8-20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