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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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坐落于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沈方公路东侧、裕南村三组的金丰花园小区19幢301室房屋[产权证号:(苏20**)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8284号],查封期限三年。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后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7-1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