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丘市嘉泰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城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 武城县顺凯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在机动车商业三者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安丘市园林绿化中心绿化带损失2816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72元,减半收取338元,由原告安丘市园林绿化中心负担86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负担252元。评估费1984元,由原告自行负担。评估费200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1 |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