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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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自贸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封永威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存款799800元或查封其相同价值的财产。 上述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申请人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8-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