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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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红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包头红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79元,本院已减半收取,退还原告包头红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7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