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路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1181民初2721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立新,四川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凌波,四川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第三人:四川路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子辉。

原告***与***与四川路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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