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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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崇左大宇运输有限公司 南宁市华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以1670582.34元为限,查封被申请人广西崇左大宇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财产名称、数量及查封期限详见查封清单)。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4-10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