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崇左大宇运输有限公司
南宁市华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以1670582.34元为限,查封被申请人广西崇左大宇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财产名称、数量及查封期限详见查封清单)。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4-10
发布日期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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