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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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大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崔少谦名下的账户存款2100万元,账户为62×××70。

依法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李月霞名下的账户存款2100万元,账户为62×××55。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6
发布日期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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