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欧缔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反诉被告)连云港煌盛实业股份投资有限公司撤回本诉。

二、准许被告(反诉原告)***撤回反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337元,由原告连云港煌盛实业股份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用减半收取10738元,由被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20-11-23
发布日期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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