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日照邦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日照桐洲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航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新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日照桐丰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山东航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日照邦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货款1327603.39元并支付利息(以1327603.39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山东航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日照邦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税款损失486110.29元。 三、被告山东航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日照邦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银行承兑贴现利息494865元 四、驳回原告日照邦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023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日照邦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担389元,被告山东航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1263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