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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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中医院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31357.30元;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5267.18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负担12元,被告***负担188元;鉴定相关费用1014元(含被 告保险公司已预付的鉴定费70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