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天水市中心血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欠款人民币31422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13元,减半收取计3006元,由原告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3-25 |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