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陕西华山智慧旅游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

二、驳回原告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陕西华山智慧旅游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已交纳,陕西华山智慧旅游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给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照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09-10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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