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豪门铝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山东豪门铝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19075元,由原告山东豪门铝业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11400元,由反诉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9-3 |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