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石河子市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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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泷青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4207元,由上诉人济南泷青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济南泷青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预交4423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办理诉讼费用结算。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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