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铁道工程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安顺威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大连鑫宏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工程劳务费12452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沈阳铁道工程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790元,减半收取139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9-22
发布日期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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