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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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602执3890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02民初3062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8月2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被执行人陈凌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陈凌燕自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相关的诉讼、执行费用亦全部结清,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