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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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伟星商贸有限公司 新余市欣飞建材有限公司 新余市顺发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新余市顺发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商贸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浙江伟星商贸有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机构款项63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16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