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昆明逢发经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云0921民初1578号

原告:昆明逢发经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5301007097612882,住***。

法定代表人:李逢发,职务: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女,出生****年**月*日出生,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男,汉族,出生于1977年10月29日,住***。(凤庆县品维优鲜生活超市业主)。

原告昆明逢发经贸有限公司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9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2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准予原告昆明逢发经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50元,撤诉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昆明逢发经贸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高金华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罗亚云

裁判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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