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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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淄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304民初3922号 原告:山东淄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164104455F。 法定代表人:万树生。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山东淄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6日立案。山东淄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明确表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山东淄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孙勇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王飞 书记员周正子 |
裁判日期 | 2020-12-16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