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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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北京市方圆公证处(2020)京方圆执字第00158号执行证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12-15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