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本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绥芬河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正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8)黑1081民初1126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应执行313203.00元(未含执行申请费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持本裁定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4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