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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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智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广告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北京东方智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银行存款X,XXX,XXX.85元或其等值财产的查封、扣押或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8-17
发布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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