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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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智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北京东方智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银行存款X,XXX,XXX.85元或其等值财产的查封、扣押或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8-17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