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飞天盛达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收入34391.18元。 二、被执行人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实际付款时间计算; 三、若上述款项不足,则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7-24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