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攀枝花市昶峰科技有限公司
会理县盛达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4执151号

会理县盛达矿业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川民终1065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攀枝花市昶峰科技有限公司诉会理县盛达矿业有限公司、吴应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诉讼费追缴。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4572元。本院已于2020年12月18日将该笔诉讼费支付给财政。至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川民终1065号民事判决书中会理县盛达矿业有限公司承担34572元诉讼费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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