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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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52269元及逾期利息(以本金152269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起按2%的月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清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340元,减半收取计167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6-22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