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山西通兴达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山西通兴达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3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