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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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原告***与被告***于2015年4月30日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自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未预交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