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麦多香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同城翼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陕西麦多香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507500元; 二、被告陕西麦多香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逾期还款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8%从2018年7月22日支付至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282元,由被告陕西麦多香食品有限公司、***承担10000元,原告***承担1282元。 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