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连广誉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广誉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大连广誉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75×××68账户存款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大连广誉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532130100100067560、中国光大银行75920188000122144、广发银行95×××85、62×××95账户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9-23
发布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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