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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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坤圆时代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坤圆时代物流有限公司借款55743元,并以55743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25日起,按照月利率8‰计付资金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94元,减半收取59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