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尚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飞红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法院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罗琼与***于2016年6月24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二、驳回罗琼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13.5元(罗琼已预交),由罗琼负担756.75元,***负担756.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1-23
发布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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